质,只要我哥好吃好喝地供着我——但我还是高估了我哥的人性,我来威德尔之后别说活动,我连人类都没法当了,现在被拴起来的我比一条狗还不如,狗起码还能随地大小便呢。
自由一向是我非常引以为傲的美德。这样的日子过不了几天我就受不了了,再这样下去迟早会疯掉的,我看向窗外缓缓沉没的太阳,以一个近乎献祭的姿态冲撞了地平线,我像是觉得痒一样猛地眨了眨眼,并与此同时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
——我要逃。
——我一定要离开宗择。
逃跑这件事,说难很难,说简单也很简单。我哥虽然从至高无上的神一朝沦落成过街老鼠亡命徒,但他居然还忠诚地坚守着原先作为一邦主教的那套生物钟。这套生物钟相当的反人类,日程比程序更精密,过往的这么多主教里不乏能人,也只有我哥能一天不落地坚持下来。
他生来就应该成为神,这是我听到过最多的,像打哈欠一样频繁的一句话。
但如今想来,这件事居然变成了我的优势,我可以从他亘古不变的动线里轻而易举地推导出他现在在哪里,在做什么。
我看向窗外,阴晴不定的大风将窗户吹开,窗帘迎风起舞。
太阳彻底落幕,夜晚高调登场。
宗择在夜晚来临的时候回到了这个房间,靠近我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身上微凉的潮气,应该是淋了一点雨。
我无从得知他这一天天都在外面干了什么。或者是去谋生了,毕竟我们住在这里的开销估计不小。那么或许是和画画相关的工作吧?他在储君时期严格限制外出,只有画画能当作做消遣,他那么聪明,想必画工了得。不过这些都是我的猜测,我没有看过他的画,如果我开口,他一定不会说谎,但我不会问他。
宗择一言不发地在我身边放下包,坐下,拎出医药箱给我上药。坦白来说我觉得这个行为挺猫哭耗子的,我身上的每一处伤口他都需要负全责,但我还是一声不吭,非常没底气地接受了这项服务。我怕留疤,我比较臭美。
柔软的棉棒擦过我眼角的开裂处,我被疼得下意识地拱了下鼻子,我哥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问我:“感觉如何。”
“还好。”我说。
“不是问这个,”他说,“是问你这几天被关在这里,感觉如何。”
那一瞬间我简直要破口大骂了——你弟我都快被关出心理疾病了,你还在这里放什么狗屁呢?后来我想他要是在乎自己弟弟心理健康,他还会把自己弟弟当人质吗?他都杀人了,你还能指望跟杀人犯讨论什么关爱手足心理健康吗?
于是我选择问他一个更实际的问题:“今天晚上吃什么。”
“烧鸡。”我哥给我绑得像个木乃伊,冰凉的指尖像融化在我皮肤上的一点雪。
我其实有点满意,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,想到这里不禁舔了下嘴角,得寸进尺道:“那我还想吃蛋糕”
“好的。”我哥点头。
“还有啤酒!”
“这个不可以。”我哥毫不迟疑地拒绝。
专制!我从鼻孔里颇为不忿地哼一声,我哥将纱布胶剪断,还隔远了端详了半天,仿佛在审视自己做的一件手工。
那张脸上依旧毫无波澜,我被他盯得眼神乱飞,心里发毛。
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我瞥见地面上一小片潋滟的反光——他的公文包放在地上,里面有钥匙,还有露在外面的半截黑色枪管,我的视力有点厉害,看见了手柄上的英文字样“h”。
原先的那支手枪已经被我们遗弃在了戈壁中,也就是说,这是一副崭新的手枪,“h”?什么意思,不知道,但是异国他乡,能有支枪并肩作战,安全系数确实大大增高。
我正思索着,宗择在我面前脱下了衣服,看样子是准备去洗澡。
我并没有看到过宗择的身体,尽管我们是家人,但在他作为神的漫长岁月里,哪怕是拥有同样血脉的我也只可远观,我对我哥的了解或许并没有比普通人多多少,所以虽然逃跑大计正在心中不安分地蠢蠢欲动,在我面前骤然冒出来的裸体还是让我一下子如遭雷击。
我哥身上有很多伤,比他在我身上留下的要多很多,大多数是陈年旧伤,分布随意,走势崎岖,造型狰狞。年少的我和我哥的成长环境大相径庭,所以也只是从外人口中捕风捉影。我知道储君的生存没那么容易,那是一条绝对艰险的路,需要随时迎接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,在罗萨建邦的百余年,储君在继位时就夭折的情况十分常见。